政法公司2022-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
评 审 细 则
根据湖北省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》的精神,为做好2022-2023学年政法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,结合公司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评定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邓春晖
副组长:陈斌
成 员:彭诗盈、刘俊、各班班主任
二、评审范围
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以上(含大二)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,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,以上学生均应在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籍库中有学籍。
三、评审标准
评选标准严格按照《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湖工学字〔2016〕7号)文件(详见附件1)执行。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、学习成绩优异:2022-202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列本年级本专业(班级)前10%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。
5、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%,但在前30%以内的学生,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,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,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。该类学生需要按照“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”文件的规定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。
6、同等条件下,在道德风尚、学生工作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比赛、语言考试等方面有突出表现(具体标准见附件)优先考虑。
7、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没有参评资格。
四、国家奖学金金额
8000元/人
五、名额分配:
412永利皇宫登陆(412永利皇宫登陆)1个名额
六、评定步骤
1、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,提交以下材料:
(1)《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申请表认真填写每学年在校学习情况、获奖情况及申请理由;
(2)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2、班主任推荐,填写《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“推荐理由”;
3、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初审;
4、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;
5、公示3个工作日(不含节假日)无异议后向学校资助中心报送材料。
六、工作要求
1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原则。
2、规范填写表格
请严格按照申请表所附填表说明填写
3、按时报送材料
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班级应将以下材料于2023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政法学院学工组刘俊老师:
(1)学生个人事迹材料,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,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;
(2)《2022-2023》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纸质材料1份(正反印一张纸),同时报送1份电子文档;
(3)《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一份(含电子文档);
以上电子文档发送时请以“班级名称+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材料”命名。
4、其他未尽事宜由政法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解释。
联系人:刘俊
举报电话:15071422867;举报邮箱:1109456194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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