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
学科门类:法学 专业代码:030101k
一、培养目标
坚持立德树人、德法兼修,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,培养德才兼备,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、合理的知识结构,具备依法执政、科学立法、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、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,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、职业型、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。
二、培养要求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,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,具备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。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、系统学习法理学、中国法制史、宪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刑法、刑事诉讼法、民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商法、经济法、民事诉讼法、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、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、国际法、国际私法、国际经济法等法学核心课程知识,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学专业知识结构体系。
2、深刻掌握法律思维和法学研究方法,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基础知识素养、求实创新精神、科学素养、公正的品质、综合分析素养、法律意识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;精通法律,熟悉法律和相关业务。
3、能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融会贯通,灵活地综合应用于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之中。毕业生应特别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:
(1)获取知识的能力。具有独立自主地学习并获取本专业知识、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,良好的表达能力、社交能力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,能根据本专业不同的任务检索相关文献。
(2)应用知识的能力。具有在获得相关法律基础知识与法学思维方式的基础上,应用所学知识发现、分析、解决实践中遇到的专业问题的综合能力。
(3)实践能力。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,具有一定的批判思维能力。
(4)创新能力(精神)。掌握进行创造活动的思维方法,能开展科学研究工作,具有一定的创业思维和探索能力。
4、比较系统地掌握一门外语,掌握计算机软、硬件技术的基本知识,具有在本专业与相关领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,掌握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知识、方法与工具,能够进行中外文法律与法学文献检索,掌握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,能够应用基本的数据库,掌握法律写作的基本知识。
5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、健全的职业人格、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,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
6、了解中国和相关国际法律、法学的理论前沿,把握法律实践的发展动态。
三、学制与学分
基本学制4年,实行弹性学制,学生在校修读年限3-6年,总学分160。
四、学位授予
授予法学学士学位。
五、主干学科与专业类型
1、主干学科:法学
2、专业类型:应用型
六、专业主干课程与学位课程
1、专业主干课程:法理学、宪法学、中国法律史、刑法、民法、刑事诉讼法、民事诉讼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国际法、法律职业伦理,知识产权法、商法、经济法、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、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、国际私法、国际经济法。
2、学位课程:法理学、民法学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。
七、实践性教学环节
1、通识必修课实践课
(1)思政课综合实践:2周2学分,寒暑期进行,纳入第3学期;
(2)军事训练课:2周2学分,第一学期完成。
2、专业集中综合实践课
(1)法律服务:1周1学分,第5学期完成;
(2)模拟法庭:4周4学分,第4、6学期完成;
(3)服务性学习与指导:4周4学分,大一、大二寒暑期进行,纳入第5学期,实行集体统一组织的服务方式,服务单位可选择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城乡社区、社会团体以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创新创业实习基地等。
(4)演讲与口才:1周1学分,第1学期完成;
(5)观摩法庭:1周1学分,第2、3学期完成,纳入第3学期;
(6)专业实习:8周8学分,第7学期完成;
(7)毕业论文:10周6学分,第8学期完成。
3、专业选修实践课
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选修课内任选实践课,共8周8学分,其中专业创新创业指导与实训课为必修课,实现专业选修课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,第4—6学期完成。
4、创新创业实践活动
4学分,每学期认定一次,毕业学年上学期汇总。
八、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
1、毕业条件:本专业学生思想品德合格,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,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,准予毕业。毕业时间原则上为4年,特殊情况下可推迟毕业,最迟不超过6年。
2、学位授予条件: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法学学士学位。
九、专业教学进程表(见下表)